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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盗窃罪量刑

发布时间:2018年6月15日  来源: 佛山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fsxslvshi.com/

北京市盗窃罪量刑
根据我国刑法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的规定,八种侵犯财产罪按照下列标准定罪量刑:
  一、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盗窃罪,数额较大为1000元以上;数额巨大为1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6万元以上。
  二、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罪,数额较大为3000元以上;数额巨大为5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20万元以上。
  三、抢夺罪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抢夺罪,数额较大为1000元以上;数额巨大为1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6万元以上。
  四、聚众哄抢罪
  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聚众哄抢罪,数额较大为2000元以上;数额巨大为2万元以上。
  五、侵占罪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此条处罚。
  侵占罪,数额较大为1万元以上;数额巨大为10万元以上。
  六、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为2000元以上;数额巨大为2万元以上。
  七、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为5000元以上;数额巨大为5万元以上。
  八、抢劫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劫罪,数额巨大为1万元以上。
  侵犯财产的数额是认定侵犯财产犯罪的重要标准,但不是唯一的标准。除根据侵犯财产数额外,还应当根据犯罪的其他具体情节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等,进行全面分析,正确定罪量刑
附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
(京高法发〔1998〕第188号)
         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
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市人民检察院北京铁路运输检察分院,
各区、县人民法院,各铁路运输法院,各区、县人民检察院,清河检察院,各铁路运输检察院,市公安局各分(县)局、业务处、铁路公安局:
  为了正确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盗窃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通知》(法发〔1998〕3号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现对八种侵犯财产犯罪数额认定标准通知如下:
 一、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犯罪数额(以人民币计算)认定标准:
  1、盗窃罪,数额较大为一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一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六万元以上。
  2、诈骗罪,数额较大为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
  3、抢夺罪,数额较大为一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一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六万元以上。
  4、聚众哄抢罪,数额较大为二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二万元以上。
  5、侵占罪,数额较大为一万元以上;数额巨大为十万元以上。
  6、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为二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二万元以上。
  7、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为五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
  8、抢劫罪,数额巨大为一万元以上。
 二、侵犯财产的数额是认定侵犯财产犯罪的重要标准,但不是唯一的标准。除根据侵犯财产数额外,还应当根据犯罪的其他具体情节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等,进行全面分析,正确定罪量刑。
 三、本《通知》自一九九八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四、本《通知》实施前,本市作出的有关侵犯财产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不再适用。本《通知》实施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作出新的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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