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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奸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8日  来源: 佛山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fsxslvshi.com/

通奸(adultery)是指已婚人士自愿与配偶以外的异性发生性行为的行为。

  一般情况下,通奸不是犯罪,因为我国的《刑法》及相关的法律中没有对通奸作出定罪的规定。

  但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通奸是一定犯罪行为。具体如下:

  1、“破坏军婚罪”。即如果一方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同居的,则构成了“破坏军婚罪”。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9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强奸罪”。即和未满14岁的幼女通奸的,以强奸论处。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第二款:“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3、“重婚罪”。即自己已婚、或对方已婚、或双方均已婚,而自己和对方公开以夫妻的名义同居、通奸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此种行为算作是事实婚姻,以重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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