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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罪如何认定 网上辱骂他人立案标准是怎样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6日 Tags: 危害国家安全罪如何认定,网上辱骂他人立案标准是怎样  来源: 佛山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fsxslvshi.com/

 许洪菲律师,佛山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汇顺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危害国家安全罪如何认定

  成立危害国家安全罪需要满足刑法分则中对于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我们通常采用的是构成要件说。因为危害国家安全罪的起刑点比较高,那么,危害国家安全罪如何认定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的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危害国家安全罪如何认定

  犯罪客体

  犯罪侵犯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是指国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政治基础和物质基础的安全。具体是指国家的独立、国家的团结统一、国家的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政权、基本制度及国家的其他根本利益的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是指中国的主权独立、团结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稳固及其他国家根本利益的安全的总和。

  犯罪的客观方面

  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机构、个人或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但总的来说就是《刑法》第102条至113条所规定的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自然人犯罪主体,且多为一般犯罪主体。对于大多数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来说,不论是中国公民、外国公民或无国籍人,只要具有刑事能力且年满16周岁,都可以成为犯罪主体。但某些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其主体范围有着严格的限制。如背叛国家罪、资敌罪的主体只限于中国公民;叛逃罪的主体只限于中国公民中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危害国家安全这一类犯罪,实际承担刑事而被刑罚处罚的只能是自然人。

  犯罪的主观方面

  犯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具有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故意,即行为人必须具有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二、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分类

  1、背叛国家罪

  2、分裂国家罪

  3、煽动分裂国家罪

  4、武装叛乱、暴乱罪

  5、颠覆国家政权罪

  6、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7、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8、投敌叛变罪

  9、叛逃罪

  10、间谍罪

  11、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12、资敌罪

  上述12个罪名可分为3类:

  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罪。包括前7个罪名。

  叛变、叛逃罪。包括投敌叛变罪、叛逃罪2个罪名。

  间谍、资敌罪。包括最后3个罪名。

  三、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惩罚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所指的;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没有规定对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具体处罚,刑法第一百零六条对此作出如下具体规定:;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本章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各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之罪具体是指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罪、武装暴乱罪、策动武装叛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认定主客观都需要满足条件,才能够给犯罪行为进行定罪处理。

网上辱骂他人立案标准是怎样

  互联网并不是法外之地,如果在网上辱骂他人的,有时候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在网上侮辱他人,一般是指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并且情节严重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往往伴随着捏造他人事实,那么网上侮辱他人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由为大家带来网上辱骂他人立案标准是怎样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网上辱骂他人立案标准是怎样

  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二、侮辱诽谤他人民事诉讼维权是否可以

  侮辱或诽谤,已经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是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诽谤罪。

  诽谤的词义解释是:以不实之词毁人。通过捏造事实,散布对他人名誉不利的言论,给他人造成损害,但未达到诽谤罪的严重程度的,在我国,应根据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承担民事侵权:;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可见,认定名誉权侵权时,不因侵权人为新闻媒体而要求受害人证明侵权人具有;真实恶意;。一般来讲,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客观上有针对性地制作诽谤他人名誉的信息,主观上故意进行了散布,即可认定为侵权。受害者可以向侵权行为发生地或结果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诽谤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适用我国刑法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但我国刑法仅对具有完全刑事能力的自然人的诽谤行为予以规制,新闻媒体等单位则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主体。关于;情节严重;的认定,随着自媒体的飞速发展而略有变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应认定符合诽谤罪中;情节严重;这一构成要件。

  三、关于诽谤罪的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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