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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诉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8年5月5日  来源: 佛山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fsxslvshi.com/

  案情介绍:
  我是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的原告,现在一审判决已经下来,如果我不服一审判决的话十五天内也可以上诉吗?还有我还没看到过判决书,判决结果也是律师电话告知(因为路远),我想知道如果律师电话告知内容跟判决结果不一样,过了十五天后我还能上诉吗?
  律师解答:
  民事判决上诉期15天,从你收到判决书之日起计算。如果你律师代你收判决书的,他收到判决书的日期就视作你收到判决书的日期,15天从律师收到之日起计算。你当然可以向法院审判人员询问判决书结果。过了15天肯定不能上诉。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过了上诉期是不能再提出上诉,但可以按下列规定提出再审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申请,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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