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毒品罪辩护成功案例
发布时间:2015年8月7日
来源: 佛山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fsxslvshi.com/
被告人梁某某,佛山顺德人,在2013年8月29日被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以涉嫌贩卖毒品罪抓捕,同年9月25日被逮捕。顺德区公安局侦查终结,查明梁某某贩卖毒品四次,合共四克海洛因,并移送案件至顺德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许律师接受被告人罗某某家属委托后,便到顺德区看守所会见梁某某,向其详细了解事情经过,为梁某某提供法律帮助;在检察院阶段又积极阅卷、会见梁某某;后来,许律师书写公安提交的证据不充分等书面意见交付顺德区检察院,检察院采纳许律师大部分意见。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只指控梁某某有一次贩卖毒品的事实。许律师就被告人梁某某年纪尚轻,认罪态度好,是从犯、初犯,可改造性强,社会危害性不大等理由发表详尽辩护意见。
最终,佛山市顺德区法院基本采纳许律师的辩护意见,对梁某某作出判决:梁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