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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的组成
发布时间:
2016年8月23日
来源:
佛山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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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按照程序再审的案件,一是必须组成合议庭,不准独任
审判
,不得适用;二是再审的合议庭必须另行组成,原合议庭成员或独任
审判
员不得参加组成的新合议庭;三是再审时,应对原来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所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当事人再审申请或人民检察院抗诉的范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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