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686553591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犯罪状态

强奸罪的既遂、未遂与中止

发布时间:2016年3月10日  来源: 佛山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fsxslvshi.com/

1、既遂与未遂的区别,按照我国司法实践中是以“插入”为认定标准的,即男子的生殖器插入到女子的体内为犯罪既遂。至于是否射精与既遂未遂无关。但有一个特例,如果强奸的是幼女,则以“接触”为认定标准,即男子的生殖器与幼女的生殖器接触就算犯罪既遂。

2、未遂与中止的区别:未遂指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致使无法完成犯罪目的,属于未遂;中止指犯罪分子自己在能完成犯罪目的的情况下,自己主动停止了犯罪的继续,属于中止。就强奸罪来说在日常实践中主要有几种情况不容易区分:一是由于男子或女子的生理原因造成不可能完成犯罪结果,如阳萎等;二是由于男子或女子的愚昧无知,致使没有发生犯罪结果,如男子不知道性交的方法;三是由于第三人的影响或被害人的反抗,如被别人发现。四是对象不能犯,如女子为死尸、或所谓的女子为男子。上述四种情况都属于未遂。而如果行为人完全可以实施完强奸行为,只是由于自己的良知或被害人的请求而停止的则属于中止。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法律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05004616号 佛山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686553591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