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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诉书范文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不起诉意见书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2日 Tags: 刑事申诉书范文是怎样的,刑事案件不起诉意见书  来源: 佛山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fsxslvshi.com/

  许洪菲律师,佛山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汇顺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刑事申诉书范文是怎样的



刑事申诉是当事人及其家属在刑事判决以后,对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有异议的,向法院提起再审的一种程序。但是很多人对于刑事申诉不是很了解,律图将在下文为您提供刑事申诉书范文,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刑事申诉书范文


刑事申诉书范文


申诉人:刘XX,男,31岁,汉族,XX市人


案由:XX市高级人民法院高刑终字第XX号判决书对于杀人犯彭XX 在定 罪和量刑上均有失公正,认定的事实亦有出入。


申诉请求:请求终审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此案。


事实和理由:


1.判决书定彭XX为伤害致死人命罪是不恰当的。我认为彭应定为故意杀人罪。因为刘X 平 并未对彭或其他人造成任何人身威胁,彭XX没有必要用三棱刮刀来主持“正义”。他如果 真是出于“正义”,不是出于故意杀人的动机和目的,在刘X平赤手空拳的情况下,完全可 以采取劝阻和以理服人的方法。为什么要选择最要害的部位——心脏,并一刀剌死刘X平呢


2.判决书认定事实有出入。判决书说修建队书记要去医院看病,刘X平进行拦截和挑衅, 这与事实不符。事实是:我母亲多次去找XX镇修建队要求解决工作问题,遭修建队队长袁 XX毒打。为此,我母亲找到XX区委和XX法院,但都未作处理,仍叫我母亲找修建队书 记。X月XX日我母亲找到书记杨XX后,又遭到书记的打骂。然后书记要坐卡车上医院,我 母亲拦车不让去,因他打了我母亲,问题还没有解决。可是他们强行把我母亲拉开,把车开 走了。我和我母亲也走路去了医院。在这个过程中,我弟弟刘X平根本不在场,何来的“拦 截”和“挑衅”呢到了中午餐12点,刘X平找我母亲回家吃饭,彭XX从仓库里拿出三棱刮刀,一刀剌中刘X平的心脏然后穿过马路逃跑了。我弟弟怎么会跟他们“挑衅”彭X X剌死我弟弟并逃跑,为什么判决书对此只字不提


3.高级法院终审判决书以刑法第134条第2款之规定,判处彭XX有斯徒刑七年,实属定性不当,适用法律错误,判刑太轻。本案被告人犯的是故意杀人 罪,应按我国刑法第XXX条惩处。为此,申诉人请求法院对此案重 新复查审理,依法对杀人犯彭XX从严惩处,替我弟弟刘X平伸冤,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保 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致此


XXXXXX法院


申诉人:刘XX


XXXX年XX月XX日


二、刑事申诉的适用


刑事申诉是指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具有刑事申诉主体资格的是原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受委托的律师也可以代理申诉。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在上文已经为您详细的介绍了刑事申诉的相关知识。首先提供了一份申诉书范文作为参考,其次是分析了刑事申诉的适用问题。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任何的疑问,请您来电咨询,我们的律师将会根据您的实际情况为您详细解答。






刑事案件不起诉意见书

不起诉意见书


检移不诉[]号




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出生地,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政治面貌,如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写明具体级、届代表、委员及代表、委员号,现住址,犯罪嫌疑人简历及前科情况。案件有多名犯罪嫌疑人的,应逐一写明。


犯罪嫌疑人×××涉嫌×××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侦查,……,现已侦查终结。


经依法侦查查明:……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的规定,涉嫌×××犯罪,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和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移送审查不起诉。……




此致


审查起部门


年月日


侦查部门


1.随案移送案件材料、证据;


2.犯罪嫌疑人现在处所;


3.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份附后。




不起诉意见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在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需要作出不起诉决定,移送审查起诉部门审查时使用。


二、本文书落款为侦查部门,加盖侦查部门的印章。文书制成后,连同其他案卷材料,一并移送本院审查起诉部门审查。


三、本文书一私二份,存检察卷、检察内卷各一份。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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