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686553591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行业动态

结案了从犯自首刑拘吗 受贿人把钱退给行贿人算自首吗

发布时间:2022年8月22日 Tags: 结案了从犯自首刑拘吗,受贿人把钱退给行贿人算自首吗  来源: 佛山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fsxslvshi.com/

  许洪菲律师,佛山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汇顺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结案了从犯自首刑拘吗

结案了从犯自首刑拘吗

不会了,因为结案已经完全处理好了,结案是案件审理完毕作出最终判决或进行最后处理。

结案的意思是本案已经实际执行完毕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作结案处理的情况。

包括以下情形:

1、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

2、法院通过强制措施执行完毕的;

3、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

4、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

5、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法院中止执行的;

6、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暂时不执行的;

7、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未来也没有履行能力,法院终结执行的。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案件结案之后就是案件已经全部审理清楚了,该坐牢的已经判好刑了,属于对案件的最后处理已经完成了,是不会存在从犯自首的情况。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受贿人把钱退给行贿人算自首吗

受贿人把钱退给行贿人算不算自首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人人员收受财物后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属于受贿的行为,案发后再退还的不属于自首的表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九、关于收受财物后退还或者上交问题

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

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以上知识就是对“受贿人把钱退给行贿人算不算自首”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人人员收受财物后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属于受贿的行为,案发后再退还的不属于自首的表现。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法律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05004616号 佛山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686553591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